新疆回族,在经历了几次规模不等、又各有特点的地域性迁徙后,形成了一个散居于新疆南北的少数民族。由此这一群体也形成了一个典型的“流散社会”,但在这种“流散社会”中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地域社区分布。
社区是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群体及其活动的社会区域。回族社区主要是由回族伊斯兰文化维系、凝聚在一起的回族群众聚居、生活并从事工作、交往、娱乐等活动的社会区域。新疆回族社区是指在新疆地区以回族聚居的地域性社会为单位的社区,一处回族聚居区域可形成一个社区。这种社区小的由几十户回族人家组成一个农业村庄、一个城镇街区,大的由几千户甚至几万户回族人家集中形成城镇街区或农业聚居区。这些社区散布于自然地理不同的区域,呈块状散布或区域连片地分布于新疆大地。
新疆回族地域社区分布呈现出这样几个特点:(1)“大分散、小集中”与“大分散、大集中”。一方面,新疆回族社区地域分布同全国一样,也呈现出“大分散、小集中”的基本特点。这些社区从总体上呈现块状散布于新疆各地。另一方面,同全国其它地区相比较,新疆回族社区在局部地区还呈现出“大分散、大集中”的特征,所谓大分散是指全疆各地区均分布有回族社区,但各地区的回族社区间隔汉族和其它民族的社区而没有连片;所谓“大集中”是指新疆回族社区主要分布于北疆,而北疆回族的分布也并不均衡,从区域分布来看又主要集中于昌吉、伊犁、乌鲁木齐、吐鲁番等地区,这四个地区的回族人口就占全疆回族人口总数的50%以上,在这四个主要的回族分布区及南疆的焉耆又形成诸多村落社区、街区、社区连片的社区集中地(如昌吉的西街社区、乌鲁木齐的山西巷子都是回族人口密度较大的社区),形成重中之重的分布格局,分布整体呈现“大分散”和“大集中”特点;(2)新疆回族社区主要分布于乡村,城镇数量很少。新疆回族社区除少数分布于乌鲁木齐、吐鲁番、伊犁等城镇外,大部分分布于乡村之中,如米泉长山子镇辖19个行政村,有6111户,26398人,其中以回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63.5%,昌吉二六工镇,以回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70.5%,在吐鲁番地区,以回族人名命名的集中定居的回族村落就有五个,即韩金坎儿子村、马槟庭坎儿子村、麻老四坎儿子村、甘店坎儿子村和穆萨通干1村等;(3)新疆回族社区大都是围寺而居。西北回族传统上按“坊”聚居,所谓“坊”是指由属于同一个清真寺所管理的教民形成的特定的宗教单位,同在一个清真寺做礼拜的回族教民属于一个“坊”,同一个“坊” 的回民聚居在一起。清真寺居于“坊”之中心,主要为社会成员提供以宗教文化为主的多种服务。据估计,我国目前已有两万多个回族“坊”。新疆的回族就是分布在这许多大小不等的“坊”中。如前文所述,最能体现新疆回族地域性迁徙频繁特点的是新疆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市的回族聚居的情况:这两个城市中都有体现不同区域的回族移民形成的不同的聚居的“坊”,它的清真寺往往成为同一区域回民移民的活动中心。不过,城市中回族的居住分布己有许多变化,许多回族已不按“坊”聚居,“坊”已逐渐丧失围寺聚居的空间分布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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